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整理 2020-01-08 16:11:00
一、數與代數
、、數與式
1.有理數的加法、乘法運算
同號相加一邊倒,異號相加“大”減“小”;
符號跟著大的跑,絕對值相等“零”正好。
同號得正異號負,一項為零積是零。
【注】“大”減“小”是指絕對值的大小。
2.合并同類項
合并同類項,法則不能忘;
只求系數代數和,字母、指數不變樣。
3.去、添括號法則
去括號、添括號,關鍵看符號;
括號前面是正號,去、添括號不變號;
括號前面是負號,去、添括號都變號。
4.單項式運算
加、減、乘、除、乘(開)方,三級運算分得清;
系數進行同級(運)算,指數運算降級(進)行。
5.分式混合運算法則
分式四則運算,順序乘除加減;
乘除同級運算,除法符號須變(乘);
乘法進行化簡,因式分解在先;
分子分母相約,然后再行運算;
加減分母需同,分母化積關鍵;
找出最簡公分母,通分不是很難;
變號必須兩處,結果要求最簡。
6.平方差公式
兩數和乘兩數差,等于兩數平方差;
積化和差變兩項,完全平方不是它。
7.完全平方公式
首平方又末平方,二倍首末在中央;
和的平方加再加,先減后加差平方。
8.因式分解
一提二套三分組,十字相乘也上數;
四種方法都不行,拆項添項去重組;
重組無望試求根,換元或者算余數;
多種方法靈活選,連乘結果是基礎;
同式相乘若出現,乘方表示要記住。
【注】一提(提公因式)二套(套公式)
9.二次三項式的因式分解
先想完全平方式,十字相乘是其次;
兩種方法行不通,求根分解去嘗試。
10.比和比例
兩數相除也叫比,兩比相等叫比例;
基本性質第一條,外項積等內項積;
前后項和比后項,組成比例叫合比;
前后項差比后項,組成比例是分比;
兩項和比兩項差,比值相等合分比;
前項和比后項和,比值不變叫等比;
商定變量成正比,積定變量成反比;
判斷四數成比例,兩端積等中間積。
11.根式和無理式
表示方根代數式,都可稱其為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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