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來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0-01-16 21:16:12
參考2019年的,但2020年基本不會做太大的改動,對照以下條例,看看自家孩子是否達到優錄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升學成績總分加20分參加錄取
1.烈士子女;
2.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軍人子女;
3.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子女。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升學成績總分加10分參加錄取
1.作戰部隊(擔負戰備值班任務的師以下戰斗部隊)軍人子女;
2.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軍人子女;
3.因公犧牲軍人子女;
4.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
5.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子女;
6.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傷殘公安民警子女。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升學成績總分加5分參加錄取
1.華僑子女、歸僑子女;
2.臺灣籍考生;
3.少數民族子女。
從2019年起,有8種中考優錄證明材料不需要考生“跑斷腿”了。根據國家、省、市有關部署要求和市教育ju取消證明事項相關規定,調整2019年中考優錄辦理程序。考生申報優錄材料是否屬實不再由考生或家長個人到相關部門核實證明,而是將相關材料提交給初中畢業學校(現役軍人子女優錄除外),經學校初審后報各區招考辦,由各區(或市)招考辦統一提交相關部門核查。
大家需要注意的是,8種證明事項取消,不是說對考生優錄條件不核實了,而是改為部門間直接核查,此舉將大大減輕考生和家長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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