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來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0-02-17 21:49:25
記者17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最高法近日下發《關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精神切實做好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間審判執行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各地法院暫緩對承擔疫情防控任務的單位人員等采取執行措施。
據悉,通知涵蓋了刑事、民事、行政、執行、訴訟程序等方面內容。在民事方面,突出強調依法平等保護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服務保障疫情防控大局、維護經濟社會發展的理念,堅持多元化解和訴源治理,強調人民法院要積極引導當事人調解協商、互諒互讓、共擔風險、共渡難關,有效化解矛盾糾紛。針對社會廣泛關注的問題,如合同履行、醫療糾紛、產品質量、勞動爭議等民事案件的處理提出指導意見,突出強調了堅持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維護企業健康發展并重、加強對醫務人員合法權益的保護、嚴厲懲處制售假冒偽劣防疫物品等要求。
在執行方面,通知要求各地法院暫緩對承擔疫情防控任務的單位、人員以及場所、設備、物資、資金采取執行措施,對明確專用于疫情防治的資金和物資,不得采取查封、凍結、扣押、劃撥等財產保全措施和強制執行措施,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
在訴訟程序方面,通知強調疫情防控期間該延期審理的案件原則上延期審理,對于符合訴訟中止條件的案件,依法中止審理或執行,對于申請訴訟期間順延的,要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充分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對于情況緊急的案件,應當在做好防護措施的前提下開庭審理,有條件的可以采用視頻開庭形式。
據了解,最高法將繼續加強對涉疫情相關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的分析研判,及時做好對下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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