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2020-04-23 09:32:19
4.鼓勵隨遷子女和沒有注冊過高中階段學籍的往屆初中畢業生報名參加升學考試。隨遷子女和沒有注冊過高中階段學籍的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當地初中學校掛靠報名,也可直接到縣級招生辦或其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嚴禁任何單位、任何學校、任何教職人員以任何理由和形式限制或拒絕學生(含隨遷子女和沒有注冊過高中階段學籍的往屆生)報名參加升學考試,如果有舉報或發現限制學生報名參加升學考試的現象,一經查實,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一)核定招生計劃。根據《貴州省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市教育局根據全市普通高中規劃布局和各校發展現狀,按照普職比相當,合理確定全市普通高中學校的設班計劃和招生人數,報省教育廳備案后下達執行(招生計劃另文下發)。
(二)加強招生管理。普通高中錄取除達到劃定的最低錄取分數線外,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綜合文科、地理與生物(合卷)、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應在B等以上,一般普通高中招生以上三個學科成績應在C等以上。各地要準確及時發布招生信息,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計劃、錄取條件、錄取結果、收費標準、咨詢和投訴辦法、違規問題處理結果等全面公開。
(三)規范學籍管理。各縣(市、特區、區)教育局要嚴格按照“貴州省普通高中學籍及學考管理系統”和“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要求注冊學籍。各校嚴格按照錄取名冊注冊學籍,各公民辦學校不得為已被其他學校正常錄取的學生注冊學籍,市教育局嚴格按照市招生考試院提供的各校錄取數據核定最終學籍數據。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嚴格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各民辦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市教育局核準的招生計劃進行招生。
(四)落實配額招生。各縣(市、特區、區)教育局要將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不低于60%的招生計劃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并要適當向薄弱初中、農村初中傾斜,特別是要將至少10%的配額招生計劃向精準扶貧鄉鎮傾斜,用于招生精準扶貧學生,助力脫貧攻堅,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初中教育質量全面提高。二類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全市范圍配額,三類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在本縣(市、特區、區)范圍內配額。具體配額計劃由學校制定報各縣(市、特區、區)教育局審核后上報市教育局審定。
(五)加強自主招生管理。各校可按照核定下達的招生計劃總數的5%確定自主招生計劃,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學生,推動高中階段學校多樣化特色發展,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招收體育、藝術等特長生的普通高中,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重新登記,報省教育廳備案。自主招生方案由學校制定,經縣(市、特區、區)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報市教育局審定。未按規定上報自主招生方案和自主招生方案審核未通過的學校視為自動放棄自主招生,錄取時自主招生計劃并入統招計劃一起錄取。招生學校須提前主動公開經主管部門審核備案的自主招生方案(含招生范圍、計劃、標準、辦法和程序等),并根據招生方案、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等開展自主招生,并公布其各環節和錄取結果。自主招生須在中考后進行,不得錄取未參加中考和低于當年劃定的普通高中最低錄取分數控制線下的學生。
(六)規范中考加分。根據《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中考加分工作有關問題的意見》(黔教基發〔2018〕44號)和省、市有關文件要求,我市2020年中考政策照顧項目及分值如下:
1.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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