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云上天水 作者:中考網整理 2020-07-15 18:32:43
(3)均衡生錄取。在特長生、統招生錄取后進行,錄取分數線須控制在統招生線下50分以內,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若在規定分數線內完不成均衡生招生計劃,應將剩余計劃用于降分補招統招生。市一中7月26至28日進行;各縣區7月29日至8月12日進行。
(4)中職學校招生錄取。中職學校錄取時間與普通高中同步進行。各縣區教育局組織中職學校根據其兼報的中職學校志愿進行錄取,錄取工作從8月1日至8月20日進行,并在11月10日前做好中職生補錄工作。市以外中職學校按照省上有關招生政策進行錄取。
(5)普通高中市內跨縣錄取。具有市內跨縣區招生資格的普通高中學校(市一中和有關民辦普通高中),必須向教育主管部門辦理縣域外招生審批手續后按照程序和規定招生。7月29日前,市一中將錄取考生花名冊(包括中考號、姓名、身份證號、中考成績、畢業學校、新生類別等基本信息)上報市中招辦備查。8月15日前,市內民辦高中將招收的市內縣外學生花名冊(包括姓名、中考號、身份證號、戶口證明、中考總成績、畢業學校等基本信息)上報所在縣區教育局審核后由縣區教育局報市中招辦審定。
(6)補錄及建籍。各縣區教育局對各學校在招生計劃內補充錄取的考生,須在新學期新生入學報到前一周內完成。10月15日前,各縣區教育局完成所有新生的學籍輔號(學考號)庫建立工作,并將普通高中新生學籍輔號庫,即《2020年天水市普通高中高一新生錄取花名冊》上報市教育局基教科。中職學校新生注冊按照中等職業教育學籍管理有關規定執行。市教育局復核后上報省教育廳,待省教育廳審定后,在甘肅省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畢業庫中調取學生檔案,為錄取考生建籍。
六
照顧政策
1.根據省教育廳、省軍區政治部《關于印發的通知》(政聯〔2012〕84號)精神,享受有關照顧政策。
2.根據省應急管理廳、省教育廳《關于印發的通知》(甘應急人事〔2019〕41號)精神,按省教育廳下發的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優待對象信息,享受有關照顧政策。
3.根據省教育廳 省公安廳《關于印發的通知》(甘教發〔2018〕43號)精神,享受有關照顧政策。
4.農村獨生子女和兩女結扎戶憑農村戶口及縣區計生部門的證明和獨生子女或兩女結扎證,享受中考加分政策。
5.在市一中招生計劃內劃出50名指標,專門用于招錄初中三年均在張家川縣內初中學校實際就讀、戶籍學籍均為張家川縣的少數民族應屆畢業生,招生辦法按天教局發〔2011〕18號文件執行。
6.軍人子女可任選省內中等職業學校就讀。
7.對我市選派赴湖北武漢開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醫療救治的醫務人員子女和疫情防控期間受到省級及以上表彰的一線醫務人員直系子女,中考招生照顧政策按照市政府或有關部門出臺的有關文件執行。
以上各類照顧政策只取其中最高一項,不累計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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