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東阿縣教育和體育局 作者:東阿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2-05-27 10:24:56
(1)“3+4”高職高師本科,投檔控制最低分數線須達到全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成績位次排名的前55%。
(2)五年制高師專科(包括高職類學前教育專業),投檔控制最低分數線原則上按照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滿分分值的60%劃定。考慮不同年度試題難易因素,投檔控制分數線可適當浮動,但浮動比例一般不超過10%。
(3)五年制高職專科,志愿填報最低分數線根據招生計劃按省教育廳相關文件劃定。
(4)中等職業教育招生不設置最低投檔分數線,實行網上投檔錄取。如果院校仍有剩余招生計劃,可向教體局提出申請,實行注冊入學,但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考生。
(四)特殊考生
1.少數民族考生、“三僑”考生加10分錄取。
2.對軍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等各類優撫對象,按照規定落實教育優待政策。
以上優待政策只享受最高項,不累計加分。各初中學校要將本校符合加分政策的學生信息、加分項目和加分分值于5月底前,在學校顯要位置張榜公示。廣大學生和家長以及社會各界可在公示期間向公示部門實名舉報。舉報情況一經查實,取消被舉報考生公辦普通高中錄取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有加分項的特殊考生需持原始證件,并填寫特殊考生登記表,經相關部門審核蓋章,以校為單位于5月26日前報送我局,逾期不再受理。
(五)學籍注冊
1.普通高中學籍注冊。錄取結束后,市局即對被錄取的考生建立高一學籍,上報省教育廳審批,完成學籍注冊。所有學校均不得違規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考生,否則,全市通報或縮減明年招生計劃。禁止學生和家長在錄取后自行更換就讀學校,否則,不予建籍。
2.職業院校學籍注冊。新生入學后,學校通過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管理信息系統為其建立學籍電子檔案,并逐級上報學籍主管部門審批,完成學籍注冊。
四、工作保障
(一)嚴實組織保障。為加強對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及高中階段各類學校招生工作的統籌領導,縣教體局成立以局長為組長、領導班子成員為副組長、相關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東阿縣中小學(含職業院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責任,細化要求,層層抓好落實。
(二)嚴格招生行為。各高中學校(含職業院校)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招生范圍、招生計劃、招生時間和招生方式統一招生。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招收已被其他學校(含職業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嚴禁招收借讀生,嚴禁人籍分離、空掛學籍,不得為違規招收的學生注冊學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學生填報志愿,更不得私自更改學生志愿。
(三)嚴肅考務管理。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要使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建立健全考務管理制度,加強運送、保管、分發、考試全過程管理,明確考試組織、招生管理等機構和人員的職責,簽訂工作責任書,確保責任落實到崗到人。
(四)嚴防疫情風險。各高中學校要將考試組織工作疫情防控方案報縣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指揮部)審批,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招生考試組織工作,細化工作方案,在各環節中統籌兼顧疫情防控和考務工作要求,保障廣大考生、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加強考生和家長考試防疫教育宣傳,使考生和家長充分知曉、理解和支持各種防疫要求。
(五)強化宣傳指導。各學校要及時向社會,特別是廣大初三學生家長宣傳高中階段招生政策,要將《致全縣2022年初三畢業生及家長的一封信》發至每一位考生,由家長和考生閱讀后共同簽字確認。“確認回執”由各初中學校按班級收回并留存。
(六)嚴守工作紀律。建立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對違反規定的民辦學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對違反規定的公辦學校,按照《山東省普通中小學辦學基本規范》予以通報處理、追責問責。
東阿縣教育和體育局設投訴電話(5109869、5109821),負責及時處理高中招生中的違規違紀行為。
東阿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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