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淄博第十一中學 作者:淄博第十一中學 2023-05-19 20:15:07
說明:
1.各專業類別的考試均設集合點名時間和集合地點。音樂項目各專業類別、體育項目各專業類別開考前30分鐘為本專業集合點名時間;美術項目及書法項目開考前1小時為本專業集合點名時間,超過各專業開考時間禁止進入考點。集合地點:田徑項目在學校田徑場,美術項目和書法項目在學校升旗廣場,其余項目一律在體育藝術中心門前。未按規定時間到達集合位置,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2.若出現惡劣天氣等需臨時改變考試時間的不可控因素,一切以上級部門要求為準。
成績公布及錄取辦法
(一)成績公布
1. 專業考試成績查詢及公布時間:學校于考試結束半天內公布考試成績,于6月21日前在學校官方網站公布專業合格考生名單,考生可登錄學校官方網站查詢。專業合格的考生可打印專業合格證。
2.專業合格證發放原則:在專業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據考生專業成績高低確定特長生合格名單。其中:音樂類別按招生計劃1:3的比例分專業類別發放合格證;美術類別按招生計劃1:3的比例發放合格證;書法類別按招生計劃1:3的比例發放合格證;體育類別按招生計劃1:2的比例發放合格證。
說明:若參加測試人數低于合格證發放原定比例數,但高于招生計劃數的2倍,則按招生計劃的2倍確定專業合格名單。若參加測試人數低于招生計劃數的2倍或個別項目生源質量較差的情況,學校則相應核減該專業招生計劃數。
(二)錄取辦法
1.錄取程序。
(1)志愿填報:7月1日,取得我校2023年藝體特長生專業合格證的考生,登錄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臺(http://zkzs.zbedu.net/)特長生志愿填報模塊,根據本人專業測試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及志愿填報告知書提示慎重填報志愿并進行信息確認。未取得我校藝體特產生專業考試合格證的考生填報無效。
(2)錄取:考生填報志愿結束后,我校按照招生方案要求,依據專業測試和初中學業考試成績擇優確定預錄取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提交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并于7月3日前將錄取結果提交招生管理平臺,由市教育局復核確認后,在我校網站公布錄取結果。凡是被我校錄取的特長生,不再參加我校或其它學校普通志愿的填報和錄取。
2.錄取原則。
將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與專業成績分別按滿分100分折算,二者相加后產生綜合成績,然后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1)音樂專業:綜合成績=專業成績×50%+文化折算成績×50%。
(2)美術專業:綜合成績=專業成績×50%+文化折算成績×50%。
(3)書法專業:綜合成績=專業成績×50%+文化折算成績×50%。
(4)體育專業:綜合成績=專業成績×70%+文化折算成績×30%。
說明:
計算綜合成績時,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在錄取時,若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情況,按照專業成績由高到低錄取。若專業成績也相同,按照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由高到低錄取。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也相同,按照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的辦法由高到低錄取。若特長生報名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數或者生源質量達不到學校錄取要求,將缺額錄取,剩余特長生招生計劃轉為普通招生計劃。
組織領導和工作監督
1.成立以校長為組長,分管校長為副組長,相關中層及以上干部為成員的藝體特長招生領導小組,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嚴肅工作紀律,嚴格招生流程,堅決杜絕一切違規違紀現象發生,確保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2.成立由外聘專家組成的藝體特長招生考試評委專家組,遵循公平、公正、客觀的原則,負責藝體特長生招生考試、評分工作。
3.成立由部分干部、教師組成的藝體特長招生工作小組,負責藝體招生考試各個環節的組織與服務保障工作,保證藝體特長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4.嚴肅工作紀律,紀委全程監督,考試過程全程錄像,與所有專家評委、工作人員簽訂誠信承諾書,設立舉報箱和舉報電話,接受考生和社會監督。
監督電話:3066178
招生咨詢電話
體育藝術中心:3066236 ;
體育專業:3066236;
音樂專業(含舞蹈):3066174;
美術專業(含書法):3066174;
咨詢電話撥打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未盡事宜,另行通知。本方案解釋權歸校長辦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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