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現象
1.聲是由物體的振動產生的。
2.聲的傳播需要介質,真空不能傳聲。
3.聲速與介質的種類和介質的溫度有關。15℃空氣中的聲速為340m/s。
4.聲音的三個特性是:音調、響度、音色。
(音調與物體的振動頻率有關;響度與物體的振幅有關;音色與發聲體的材料和結構有關)
頻率的單位:赫茲Hz,大小意義:1s振動的次數。
5.控制噪聲的途徑:
防止噪聲的產生、阻斷噪聲的傳播、防止噪聲進入人耳。
6.為了保證休息和睡眠,聲音不能超過50dB;為了保證工作和學習,聲音不能超過70dB;為了保護聽力,聲音不能超過90dB。
7.聲的利用:
(1)傳遞信息:例如聲吶、聽診器、B超、回聲定位、地震發出次聲波;
(2)傳遞能量:例如超聲波清洗鐘表、超聲波碎石。
編輯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