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上整理 作者:中考網整合 2024-06-21 08:46:48
中考網整理了關于2024年江西撫州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希望對同學們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為切實做好我市2024年市屬學校高中招生工作,根據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規范高中招生的規定為依據,本著“以生為本、科學選材”的招生工作理念,進一步加強市屬學校高中招生管理,充分尊重考生意愿,回應群眾關切,確保公平公正,辦好人民滿意招生。
二、招生原則
市屬公辦學校高中錄取按在計劃數內先錄取均衡再錄取統招原則進行。市屬公辦學校高中(撫州一中、臨川一中、臨川二中、臨川一中高新校區,下同)根據考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初中學考)成績和招生計劃劃定統招錄取分數線和均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招生按照劃定的分數線執行;市屬民辦學校高中(中陽一中、中陽二中、撫州創新實驗學校,下同)招生按照全市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三、招生計劃
嚴格按《關于下達2024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的通知》(撫教體規建字〔2024〕8號)下達的招生計劃執行。今年,市教育體育局下達市屬公辦學校高中面向臨川區、撫州高新區、東臨新區(以下簡稱三區)招生總計劃5330名,其中統招計劃(含均衡)共5040名(撫州一中1300名、臨川一中1430名、臨川二中1430名、臨川一中高新校區880名),各招生學校統招計劃的70%作為均衡招生計劃共3528名(撫州一中910名、臨川一中1001名、臨川二中1001名、臨川一中高新校區616名)分配到各生源學校。
撫州一中、臨川二中、臨川一中高新校區在統招計劃中分別拿出40名(共120名)用于招收有意愿參加科技特長培養的學生;外語、體藝特長生計劃共290名(撫州一中100名、臨川一中35名、臨川二中155名)。
市屬民辦學校高中招生總計劃2900名(中陽一中1000名、中陽二中1200名、撫州創新實驗學校700名),其中中陽一中、中陽二中和撫州創新實驗學校分別拿出100名、200名和50名招生計劃用于招收除市屬公辦高中學校以外的學生,錄取分數線參照市屬公辦學校高中均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劃定(按市屬公辦高中收費標準收費);撫州創新實驗學校拿出150名計劃,用于招收高新區所屬生源學校的學生,錄取分數線參照臨川區屬公辦學校高中均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劃定(按臨川區屬公辦高中收費標準收費)。市屬學校高中招生計劃及市屬公辦高中分配到初中生源學校均衡招生計劃詳見附件。
四、錄取分數線
(一)統招分數線(以下簡稱統招線)
根據三區報考市屬公辦高中的學生初中學考成績,按統招計劃(不含均衡)1:1比例劃定。
(二)均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下簡稱均衡線)
在統招線下,根據生源情況劃定均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為推進三區初中學校的均衡發展,特別是幫扶區屬農村初中學校更好地完成均衡招生計劃,三區所屬城區初中和市實驗學校初中劃定的均衡線略低于面向市屬高中所屬學校初中劃定的均衡線;三區所屬農村初中的均衡線略低于所屬城區初中劃定的均衡線。
市第二實驗學校考生(僅限2021年秋季至2023年秋季一年級至八年級入校的學生,下同)和2023年從撫州市實驗學校分流到撫州市實驗學校曾鞏校區的考生,錄取市屬公辦學校高中時均衡線參照區屬農村初中劃定。
(三)外語、體藝特長生文化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文化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原則上按不低于均衡線的70%劃定。
五、志愿設置及填報
按照省有關政策規定,嚴格實行“公民同招”,將民辦學校納入市屬和臨川區屬公辦學校批次同步招生。
(一)志愿設置
撫州一中、臨川二中、臨川一中高新校區招生設置三個“科技特長班”平行志愿(科技特長A、科技特長B、科技特長C),市屬公辦學校高中招生設置一個均衡志愿,市屬學校高中招生設置三個統招平行志愿(統招志愿A、統招志愿B、統招志愿C)和兩個征集平行志愿(征集志愿A、征集志愿B)。
(二)志愿填報
撫州一中考生只填報(在統招志愿A欄中填報,下同)撫州一中一個志愿,臨川二中考生只填報臨川二中一個志愿;臨川一中和臨川一中高新校區考生選擇填報臨川一中或臨川一中高新校區其中一個志愿;中陽學校考生選擇填報撫州一中或中陽一中(統招)其中一個志愿,中陽初級中學考生選擇填報臨川二中或中陽二中(統招)其中一個志愿;市第二實驗學校考生只在統招志愿A欄中選擇填報市屬學校高中其中一個志愿。
市實驗學校曾鞏校區考生在市屬公辦學校高中選擇填報一個均衡志愿,在市屬學校高中選擇填報五個統招平行志愿(統招線以下均衡線以上考生臨川一中、臨川二中志愿無效)。
市實驗學校(含曾鞏校區)、市第二實驗學校、撫州創新實驗學校和三區所屬學校有意愿參加“科技特長班”培養的考生可同時填報撫州一中、臨川二中、臨川一中高新校區三個“科技特長班”平行志愿(三個志愿必須填滿且不能相同,否則該志愿填報無效)。
市實驗學校和臨川區、撫州高新區所屬市中心城區學校以及孝橋中學和崇崗中學考生在撫州一中、臨川一中高新校區兩所學校中選擇填報一個均衡志愿,在撫州一中、臨川一中高新校區、中陽一中、中陽二中、撫州創新實驗學校五所學校中選擇填報三個統招平行志愿(三個志愿可以不填滿,但不能重復,重復志愿無效,下同);臨川區、東臨新區所屬上頓渡城區和農村學校(不含孝橋中學)考生在臨川一中、臨川二中兩所學校中選擇填報一個均衡志愿,在臨川一中、臨川二中、中陽一中、中陽二中、撫州創新實驗學校五所學校中選擇填報三個統招平行志愿。
在“科技特長班”、均衡和統招錄取結束后,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及其剩余計劃數,同時開通志愿征集通道。凡未被錄取且考分達到市屬公辦學校高中均衡線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在可填報的統招志愿學校中選擇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填報兩個征集平行志愿。已被錄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填報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填報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市屬和三區所屬學校考生同時可在縣區屬學校高中批次志愿中選擇填報市屬民辦學校高中志愿,不再單獨設置市屬民辦學校高中批次志愿。
(三)填報時間
志愿填報時間:6月28日至30日。
六、錄取辦法
市屬學校高中各批次錄取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擇優錄取。先進行“科技特長班”計劃錄取(統招線以上考生方可錄取),其次進行招生學校分配到各生源學校均衡計劃錄取,以上未完成的招生計劃與統招計劃合并為統籌計劃(含撫州一中分配給臨川一中高新校區初中的均衡計劃轉為撫州一中統籌計劃;臨川一中高新校區分配給撫州一中初中和臨川中陽學校的均衡計劃轉為臨川一中高新校區統籌計劃;臨川一中分配給臨川二中初中和臨川中陽初級中學的均衡計劃轉為臨川一中統籌計劃;臨川二中分配給臨川一中初中的均衡計劃轉為臨川二中統籌計劃),再統籌計劃錄取。
(一) 分批次錄取
提前批次錄取。市實驗學校(含曾鞏校區)、市第二實驗學校、撫州創新實驗學校和三區所屬學校考生“科技特長班”錄取,同一考生以科技特長A→B→C的順序擇優錄取。(市屬學校高中本校生源由各學校根據考生成績和意愿組建“科技特長班”)
第一批次錄取。市屬初中學校均衡線以上(不含市實驗學校和從市實驗學校分流到市實驗學校曾鞏校區的統招線以下考生)在提前批次未被錄取的考生按統招志愿A錄取。
第二批次錄取。市實驗學校和三區所屬學校均衡線以上考生,按先錄取均衡再錄取統招原則,依據考生均衡志愿和各招生學校分配到各生源學校均衡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均衡未被錄取則自動轉入統籌錄取,同一考生以統招志愿A→B→C的順序擇優錄取。
市實驗學校曾鞏校區統招線以下均衡線以上考生按有效平行志愿順序擇優錄取。
錄取過程中出現末位同分導致超出計劃數時,按以下順序進行錄取:
(1)符合政策照顧優先錄取條件的;
(2)按地生等級成績A→B→B(補)→C→C(補)順序錄取;
(3)比較語文、數學、外語三科的總分,總分高的優先錄取;
(4)依次按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制、歷史的順序比較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三批次錄取。第二批次未被錄取的均衡線以上且填報了征集志愿的考生,進行征集志愿錄取,同一考生以征集志愿A→B的順序擇優錄取。
考生一旦錄取不得放棄,如自行放棄則取消普通高中錄取資格,不得建立普通高中學籍。特殊原因需回戶籍所在地錄取的考生,憑符合資格的材料到市教育考試中心辦理改錄手續。
(二)外語、體藝特長生錄取
外語、體藝特長生由各招生學校自主招生,自定招生方案于6月19日前報市教育體育局審核備案。
七、相關要求
(一)學校要利用校園廣播、網絡、宣傳欄、宣講會等宣傳教育陣地,深入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加強招生政策相關內容宣傳,宣傳到每一所學校,宣傳到每一位師生,做到宣傳全覆蓋,提高招生政策知曉率。學校招生對外宣傳材料經市教體局審核同意后方可印發,未經批準,任何學校不得擅自對外宣傳。學校不準派人到區外和市外進行違規宣傳活動,嚴禁在報刊、網絡等媒體上進行虛假宣傳和對比性宣傳,切實維護學校良好形象。
(二)市直學校直升應屆初中畢業生資格認定以市教育考試中心當年初一錄取名單并建有學籍(含在市教體局基教科辦理了正常轉學和休學手續)為依據確定。
(三)臨川區、撫州高新區和東臨新區要嚴把所屬學校學生報考資格關,學生必須在電子學籍所在學校報名參加初中學考,各生源學校嚴禁接納無初三(含往屆)電子學籍學生報名初中學考,無電子學籍學生作為社會類考生,由各區教育考試機構組織報名,不享受均衡生錄取待遇,作為歷屆生處理。
(四)各學校要精心指導學生科學填報志愿,充分尊重學生意愿,不得設置障礙,干擾考生自主網上填報市屬學校高中志愿,如發現學校或個人有阻礙、干擾考生自主填報志愿行為,將追究學校及相關人員責任,依紀依規嚴肅處理。各招生學校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錄取分數線。
(五)招生總計劃是最高控制計劃,各招生學校必須嚴格執行,不得突破。要嚴格執行班額標準,嚴禁大班額編班。
(六)各招生學校必須嚴格執行本通知和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嚴禁用各種不正當手段互挖生源或以獎勵承諾互搶生源。學生憑市教育考試中心下發的錄取通知書和初中學考報名序號證或準考證到錄取學校報到,各學校之間不得接納非本校錄取的學生。
(七)開學后,市教體局將組織力量到學校檢查新生到校情況,對違反招生紀律的,嚴格按市招考委、市教育體育局《關于對普通高中違規招生行為處理的暫行辦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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