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長沙教育 2025-04-01 22:33:37
長沙中小學生即將迎來春季新學期,近日,長沙發布了2025年春季中小學收費標準,一起來看:
根據《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新聞出版局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湖南省中小學教材價格管理辦法>的通知》(湘發改價費規〔2022〕307號)、《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明確我省中小學教育收費政策的通知》(湘發改價費規〔2022〕643號)、《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湖南省民辦中小學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湘發改價費規〔2024〕307號)、《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新聞出版局湖南省教育廳關于核定湖南省中小學教輔材料價格的通知》(湘發改價費〔2025〕23號)、《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新聞出版局關于核定湖南省2025年春季中小學教科書等價格的通知》(湘發改價費規〔2025〕3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2025年春季普通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5年春季我市城鄉公辦學校、原執行公辦學校收費標準的行業(部門、單位)舉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收費,繼續免收課本費、教輔資料費、作業本費,學生只需繳納少量自愿選擇的服務性收費。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免收課本費,有條件的地區可參照公辦學校執行。在我市公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就讀的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學費標準與本市戶口學生學費標準一視同仁。面向學生的教育刊物、“中小學語文示范誦讀庫(人教版)”、教輔資料,嚴格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新聞出版局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二、公辦普通高中學費標準分省級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兩個檔次,具體收費標準見《2025年春季公辦普通高中收費標準表》(附件1)。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免收家庭經濟困難等政策范圍內學生學雜費和教材費。中外合作辦學收費嚴格按照《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教育廳關于重新印發<湖南省中外合作辦學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湘發改價費規〔2021〕965號)規定,由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審批。
三、中等職業學校學費標準見《2025年春季中等職業學校學費標準表》(附件2)。實行學分制的職業學校(含中專)收費標準,另行文下達。繼續對公辦中職學校(技工學校)和職業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符合國家標準的民辦中職學校(技工學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學生(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免除學費。
四、民辦學校要自覺接受縣級以上發展改革、教育、市場監管、民政部門的指導和管理,切實規范收費行為,堅決糾正過度追求經濟利益問題,杜絕無序收費。禁止民辦學校虛假承諾、虛高收費行為,不得以“包過線”“包錄取”“包獲證”“包就業”為名與學生及家長簽訂協議,不得以此為名向學生和家長收取規定項目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民辦學校收費嚴格按《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湖南省民辦中小學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湘發改價費規〔2024〕307號)以及同級發展改革部門和教育部門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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